娘子爱败金





  “可是……”
  “别可是了!饿了这么久,不先吃点东西才是笨蛋!”瞧他不过待了一个月,整个人就活脱瘦了一大圈,这样一点都不好玩。
  莫修一想也对,没必要饿着肚皮,况且桌上的食物是这么的吸引人,他早就饿坏了。
  反正钱府小姐所做的事从来都不在他能理解的领域里,他也不想去了解,就像现在,明明他是个下人,却能和主子同桌平起平坐的吃东西。“如果我想跷个腿耍大爷吃饭,恐怕也没人会骂我放肆吧?”
  “你在嘀咕些什么?”
  “没,只是想到小姐从一早就唤我来,究竟是为了何事?”嘴巴塞了食物,他的戒心却一点都没有降低。
  “也对,我那时候唤你来是要干嘛?”钱府小姐困恼的抓抓辫子,那时得知莫修啥也没吃又晕了过去,心里只顾差人去弄点热腾腾又营养好吃的食物,好等他醒来时食用,倒忘了自个儿究竟为了什么要找他。
  “小姐,你是想让莫公子瞧瞧你刚买来的蟋蟀。”丫鬟金梓在一旁提醒。
  “对、对!”钱府小姐拍掌附和。“快!快把我的蟋蟀拿出来。”
  一提起刚得手的宝贝,钱府小姐双目立即发亮,乌溜溜的眼珠子因兴奋而泛着光彩,扣除那贼兮兮的目光,是挺可爱的。
  不过,莫修重重一哼,再可爱也没用!
  “等等,什么蟋蟀?”莫修眉心一攒,整个人心神不宁,似有凶兆来临。
  这女人每回献宝,总会让他捶胸直吐血,他才刚清醒没多久,可不想再晕倒一次。
  “这蟋蟀叫山大王,打遍天下无敌手,而且清晨时分还会唱小曲喔!”钱府小姐兴奋的将下人送上来的桃木盒打开,摇晃了一下。
  一只黑呼呼又丑不拉几的黑蟋蟀懒洋洋的窝在红色锦盒内,似乎很不满新主人把它从睡窝中挖起来。
  “还会唱歌?”会唱曲的鸟他是听过不少,倒是没听说过蟋蟀会唱歌!
  “就是,你也觉得奇特对不对?所以我一早唤你来,就是想要小修子听上一曲,谁知道你的身子骨这么不争气,居然错过这样好的机会,亏我天还没亮,就跑到古玩铺老板那千求万求,从他手中要了来……”
  一听及那个没洒个百两是出不来的古玩铺,莫修猛咽口水,摇头道:“停停停!你不要再说下去,我一点都不想知道你乱花银子的败家事迹。”
  黑白分明的眼珠闪过一抹恶劣的光彩,“放心,比起你弄坏我的宝贝风鼓,这只蟋蟀要不了多少钱的。”语毕,钱府小姐更是故意的把锦盒往莫修的手中一塞。
  小修子最让她看不惯的一眼就是老爱称她为败金女,嫌她的行为不好,认定她买来的宝贝是垃圾,真让她不满。
  好笑!给他看宝让他开开眼界他也嫌,她花的可是她钱府的银两,是靠她的能力所换来的银两,他凭什么指责她不对!
  若不是看在自己宝贝丫鬟的夫婿是这男人的大哥,她早一脚把莫修给踢出府,不对!是狠狠踩在脚底板下,再重重踩上几脚。
  从小到大,没一个人敢嫌她不好,这家伙打从第一次见面就直呼钱府有多奢侈,说她有多跋扈骄纵,惹得她耳根子不舒服,才会每每故意整这家伙。
  “好好欣赏我的山大王,它可是值五百两呢!”钱府小姐凉凉说完,坐回自个儿的暖垫上打算看好戏。
  果不其然,莫修整个脸瞬间爆红,多半是气到红的!
  “你你你是脑袋有问题吗?花五百两买一只蟋蟀!五百两,你知道五百两有多少吗?”筷子让人扔到一角,莫修咬牙大斥,凌厉的眼神活像是想把她这个无可理喻的女人给拆吃入腹。
  “不过是小零头而已。”她满脸的不在乎,却目不转睛盯着那直颤抖的身子。
  “小零头?五百两可以买上堆成一座山这么多的蟋蟀给你!”莫修双目瞪得都快掉出来了。
  “来来来,莫公子,你先歇口气,别气、别气,要是又气昏了怎么得了!”金梓一脸同情的送上一杯茶水。
  瞧瞧这莫公子气得整个人摇摇欲坠,八成没多久就要倒了。
  嘴里的茶水才咽下,他整个人倏地一怔,顿时忘了自己还在火气头上,直盯着掌中的瓷杯。
  好茶!入口毫无涩感,且香纯带甘,唇齿间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。
  “怎样?我千挑万选的雪参叶搭配冬霜冰露水,滋味不错吧?告诉你,光茶叶就值百两,好好珍惜你喝的那一口,啧啧!好几两是跑不掉的。”像是怕某人刺激不够,钱府小姐还坏心的火上加油。
  铿锵一声,原本让人拿在掌中的茶杯松落坠地,跟着砰一声,一个重物也着地。
  金梓摇了摇头,不悦的瞪向自个儿的主子一眼,非得闹得最后莫公子撑不住,小姐才满意是吧!
  “这个小修子,怎么说倒就倒?哎呀!可别压扁了我的山大王!”钱府小姐从椅子上弹起,首件要事就是拾起宝贝锦盒小心检查。“还好、还好,我的山大王还在,要是有什么闪失,我看小修子怎么赔得起!”
  钱府小姐一脸心疼的把锦盒收好,期间只对地上才需要同情可怜的男人扫过淡淡的一眼。
  “小姐,你别老欺负莫公子嘛!明知道他的小气是出了名的,却还刺激他,比起一个月前,莫公子整个人都憔悴了许多,好可怜喔!”金梓弯下腰盯着地上可怜兮兮的男人。
 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,她老觉得小姐是故意加恶意的在整莫修,可是当莫修倒下了,她也没见到小姐有多开心呀!除了露出一抹胜利的笑容外,小姐并没有特别快乐呀!
  “明明就是他自己不禁吓,哼!居然说我的山大王一点用都没有。”锦盒交给下人收好,钱府小姐旋身,甩着两条辫子,假装不经意地晃到金梓身边,跟着一蹲,睁大眸打量着那张原本称得上俊逸的脸庞,想看看他到底憔悴了多少分。
  “小姐本来就不对,哪有人为了赌气,故意把人给激晕,其实莫公子的话也没错,何必花费这么多钱去买只蟋蟀呢!”
  “你这丫头的胆子怎么变大起来,居然敢嫌我太浪费?”钱府小姐斜睨了一眼过去,“是谁前日才跟我在古玩铺一同买了对大小竺葵球,我瞧你买东西的时候也没多顾忌什么呀!”
  脸皮薄的金梓让人这么一说,脸瞬间涨红,“那……那是因为我看小姐你很喜欢呀!况且我的话哪有分量,到头来还不都是小姐你说了算,每回想买什么也都是你作主。”真的跟她一点都没关系。
  “小金呀!我瞧你是钱府住腻了,想回将军府是吧?也是啦!毕竟嫁出去的丫头如泼出去的水,这钱府充其量不过算你的娘家,怎么好让你一直待在这,要是你夫婿跟我要人,你说说,我该怎么办呢?”
  提及让她害怕的将军府,金梓一颗头立刻摇得跟搏浪鼓一般,“别、别赶我回去,大、大不了我以后什么都不说了,小姐爱怎么欺负莫公子也随便你了。”金梓偷偷瞄一眼地上男人,偷偷在心底道歉。
  小姐的威胁当头,只有牺牲你了!
  随便扯了个借口,金梓裙摆一扯,火速逃离,免得小姐心血来潮,突然赶她回将军府。
  “这丫头,我要她办事也没跑这么勤快!”盯着金梓落荒而逃的背影,钱府小姐嘴不免噘了起来。
  回眸低望脸色惨白的莫修,心中不知怎么着,为了那紧蹙的眉宇感到非常的不快,尤其那张下垂的嘴角,看了让她感到极度碍眼,怎么看就是怎么不对劲。
  跟月前的他相比,那张俊逸的脸还真是消瘦不少哪!
  下人说,莫修昏迷的时间总是多于清醒的时间,这似乎不是个正常人该有的现象。
  “怎么着,在我钱府待着真让你如此痛苦是吗?”手往腰际的荷花袋里摸索,她掏出一个精致小瓷瓶,拔开顶上塞盖,一阵清新淡雅的香味弥漫出来。
  瓶内的液体晶莹剔透,倒了一点于掌心中,双掌跟着摩擦起热,钱府小姐往地上一坐,把那颗头搬移到自己腿上,温热的双掌贴服在男人目穴前,轻轻按摩着。
  “真是麻烦的家伙,我不该管你的死活才对,可又不能对不起小银,谁教你是她的小叔,玩归玩,可不能把你小命玩完。”
  终于,那张苦瓜脸逐渐有了转变,原本低垂的嘴角缓缓往上勾起,似乎挺享受这种突然降临的温柔对待。
  钱府小姐心头那股不搭和不适感,也随着莫修脸色恢复了点正常血色而消逝。
  “小蓝!”
  一声呼唤,一道身影缓缓现身,他知道,自己又要来做搬运工了。
  “把他带回去。”
  “是。”把地上无力动弹的“尸体”像扛布袋一样甩上肩,蓝翼扭头便要离去。
  “等一等!”
  蓝翼迟疑的旋身,肩上“尸体”因他粗鲁动作一头撞上门板,发出好大的叩一声,就见钱府小姐难得蹙了弯眉。
  “难怪小修子的后脑肿了个大包,我说小蓝呀!你就不能好好的把他像个人一样带回房吗?”这种背法,脑袋瓜朝下,全身血液都逆流冲脑,恐怕身子要好才难吧!
  蓝翼耸肩,他一向都是这么把晕了的莫修带回房,简单迅速,以前可没听小姐抱怨过。
  把莫修放下,一手搭起莫修的胳膊撑着他,蓝翼前脚才一踏,后头又有声音。
  “等一等!”
  今儿个的小姐问题还真多。
  “吩咐下去,今后膳房多准备一点补血气的汤药,小修子醒来就送过去,还有,把他房里那些花瓶绣屏,一堆有的没的饰品全撤了。”
  蓝翼怔愣,偷觑了正擦拭双手的小姐,面带古怪神色地搀扶莫修离开。
  算妥协吗?为了避免莫家二公子的“毛病”发作,小姐居然要撤去下人房的摆设,除了自家人外,小姐可从来没这么替人着想过耶!
  要说十个月长,眨眼间也过了九个多月,他莫修还能活到现在,真是祖上积德、祖先庇祐。
  只记得某天醒来,后脑的肿包就此消失踪影,而且不知是不是钱府里的仆役看不下去,常常私下递给他滋补强身的汤药,甚至有人偷偷在他房内点燃那种闻了便让人感到精神舒畅的精油,虽然他一点都不希罕用钱府的花精油,但闻了身心舒畅也是不错。
  不是他自夸,脸上的消瘦全在这段时日内补了回来,俊俏风采又回到了他身上,钱府里的小婢女见了他还会脸红呢!
  当然啦!除了偶尔被那败金女气上一回外,他吃好睡好,还有赏心悦目的姐姐、妹妹可以谈天,这钱府的日子倒也没过得那么令他待不下去。
  碰巧这段时间,钱府里外发生不少大事,好比钱府两婢女之一的金娃娃,一下子由身世牵扯到狂嚣的山贼头子,这会儿又扯上邻国的叛贼头,人还被绑到蛮夷地去!搞得钱府和将军府是鸡飞狗跳。
  反观钱府上上下下都正为金娃娃被叛贼头绑走而忧心忡忡,莫修倒像个局外人般,每天啃啃瓜子,听听下人的小道消息,反正人家的家务事他管不着,在一旁看好戏就得了,再撑十日,他就可以从败金女手中解脱了,整个钱府以后跟他都毫无瓜葛。
  早放弃当初立志要纠正败金女的雄心壮志,只要她不来招惹他,他也过得轻松自在得多。
  好比现在,酒足饭饱后,拿着偷懒用的竹帚坐在树下晒着入春第一道暖阳,倒也逍遥。
  暖呼呼的阳光驱走寒意,不免就想阖眼小眯一会儿,徐风吹来,鼻间似乎闻到了缭绕在屋内的精油香气,夜夜待在屋内,衣袖上要不沾染也难。
  忽地,一股热气和粗喘声从他的脸上传来,莫修半睁了眼,当下被脸前庞然大物吓得整个人弹起,钻到大树后。“我的天!这这这……哪来的狗?”
  三只面如夜叉的黑色巨犬,一副就是盯着猎物的兴奋表情,咧着阴森森的白牙,对着莫修直淌口水。
  “不会吧!没死在败金女手中,却死在这三只畜生嘴里,我的命也太坎坷了吧!”对方对着他咽了咽唾液,他也不自觉的一咽,恐惧成分居多。“我的好大哥们,钱府不是你们的地盘,奉劝你们别冲动行事,认清楚这里谁是老大……等等,你们别再靠近我,我……我小时候可是个打狗高手,你们要再靠过来,我……我就不客气啰!”
  对狗打交道,听得懂才怪!
  见庞然大物逐渐逼近,莫修左顾右盼,怪了,不是说钱府里高手云集,养了不少身手绝佳的护卫,怎么这会儿需要急用时,却不见任何人出来制止?
  就在他准备吊高嗓子喊救命时,带头的那只很不客气先将他扑倒在地,龇牙咧嘴的整颗头贴近他,淌着口水这边嗅嗅、那边闻闻,像是想找块可口处下嘴。
  “我、我说好大哥呀!我……我只是开玩笑的,我小时候可是狗的好伙伴、好伴侣,从来不曾打过狗……我对自己?